中安信业会员及授权协议
特别提示
深圳市中安信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信业”)在此特别提醒您(用户),请认真阅读本《中安信业会员及授权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确保您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注册/登录/使用中安信业会员账户。您注册/登录/使用中安信业会员账户等行为即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一、总则
1.1 本协议项下的网站包括网站链接及手机
APP 软件,本网站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中安信业所有。
1.2
用户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必须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一旦签署本协议即视为用户同意遵守本协议并有权使用会员账户。
1.3
本协议约定的是中安信业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本协议所称之“用户”(或称您)是指注册、登录、使用中安信业会员账户及接受中安信业提供服务的个人。
1.4
本协议所述的用户资料是指用户提供给中安信业或中安信业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获取的与用户有关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通过本网站签订本协议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时间内,用户以任何方式提供或补充给中安信业及其员工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用户于中安信业形成的交易结果及贷/还款信息以及中安信业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获取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等。用户同意中安信业对用户资料进行收集和保存。
1.5
本协议可由中安信业随时更新,用户应当及时关注并同意,本网站不承担另行通知的义务。本网站的通知、公告、声明或其它类似内容是本协议的一部分。在中安信业修改本协议条款后,用户继续使用中安信业会员账户或接受中安信业提供的服务即被视为接受修改后的协议。
二、用户账号
2.1
对于未成为中安信业会员的用户,在使用中安信业的服务前,必须先在本网站或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网站(以下简称中安创投网站)进行注册并成为中安信业会员;对于已注册成为中安信业会员的用户,可使用前述任一网站的账户和密码在另一网站进行便捷登陆,用户登陆时即同意授权用户登录的网站向原用户注册的网站调取用户资料及数据,同时授权原用户注册的网站提供该等信息。用户登录/使用中安信业会员账户的,用户除了受本协议约束外,还同时受中安创投网站《中安信业会员及授权协议》的约束,享受该协议项下的权利、履行该协议项下的义务。
2.2
用户在会员账户使用过程中,需要填写信息的,请保证这些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安全性并及时更新,以便本网站向您提供帮助和服务。
2.3
用户有义务按要求使用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真实身份信息申请会员账户。
2.4
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账号的安全,用户利用该密码和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账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必要,请通知本网站。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非法使用,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2.5 用户不得恶意使用账号。
2.6
账号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人。未经本网站许可,用户不得赠与、借用、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人使用。
三、使用规则
3.1
用户可以按照本网站的业务规则进行账号登录和使用本网站提供的软件和服务。
3.2 用户应承担会员账号项下所有活动产生的全部责任。
3.3
本网站中的全部内容的版权均属于本网站所有,该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本、数据、文章、设计、源代码、软件、图片、照片及其他全部信息(以下称“网站内容”)。网站内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各国际版权公约的保护。未经本网站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以任何方式、不以任何形式复制、模仿、传播、出版、公布、展示网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的、机械的、复印的、录音录像的方式和形式等。用户承认网站内容是属于本网站的财产。未经本网站书面同意,用户亦不得将本网站包含的资料等任何内容镜像到任何其他网站或者服务器。任何未经授权对网站内容的使用均属于违法行为,本网站将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
3.4
用户应合法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及网站内容。禁止在本网站从事任何可能违反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或者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本网站的行为,如擅自进入本网站的未公开的系统、不正当的使用密码和网站的任何内容等。
3.5
本网站只接受持有中国大陆有效身份证的(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及台湾地区)的
18
周岁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成为网站用户。如您不符合资格,请勿申请。本网站保留随时中止或终止用户资格的权利。
四、隐私保护
4.1
本网站不对外公开或提供用户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站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2)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3)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4)本协议约定可以对外公开或提供的情况。
4.2
本网站或用户可能会与第三方、关联方合作,在此情况下,用户同意本网站有权将用户资料提供给该第三方或关联方,该第三方或关联方有权利用该等信息进行个人信息的采集、核实、贷后管理或其他商业上的合理利用。同时,该第三方、关联方须承担与本站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
4.3
在不透露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用户同意本网站有权获取用户信息和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前述信息和用户数据库进行贷后管理或商业上的利用。
五、知识产权声明
5.1
本网站的协议、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中安信业享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任意复制或转载。
5.2
本网站特有的标识、版面设计、编排方式等版权均属中安信业享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任意复制或转载。
5.3 恶意转载本网站内容的,本网站保留将其诉诸法律的权利。
六、责任声明
6.1
通过网络提供和传输个人信息存在特定的泄密风险,用户已经充分考虑到该风险,并愿意承担该风险。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网站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一切后果将完全由用户本人承担,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本网站无法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6.3
本网站不保证为方便用户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站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6.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站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6.5用户承诺不得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人的信息提供给本网站、本网站合作的第三方机构或关联方,由此引发的纠纷和责任由用户承担。
6.6
本网站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本网站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七、授权条款
7.1
用户同意并授权中安信业(含中安信业的代表)或中安信业委托的关联方、合作方(如第三方支付/征信/金融机构)等机构自行或通过其他拥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具有资质的征信机构,运营商、代理商及其关联公司,身份信息查询中心)查询、收集、核实、打印、整理、保存用户资料或利用用户提供的信息进行查询、收集、核实、打印、整理、保存用户其他信息等用户资料;必要时,用户同意并授权中安信业的关联方、合作方有权查询、收集、核实、打印、整理、保存用户的用户资料;前述用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您的身份信息及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名称、证件号码、证件类型、住所地以及其他身份信息;
(2)您在中安信业的关联方、合作方或相关政府部门留存以及形成的任何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社保/公积金信息等;您所在公司、公司的关联方或公司合作伙伴以及其他机构留存、形成、产生的有关法律文件以及任何个人信息或行为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交易信息、理财产品账户信息、投融资项目信息、履约或违约行为信息等;
(3)您的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在征信机构的征信记录和信用报告及其他信用信息;
(4)您的财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在支付机构/金融机构的收支记录、您的店铺/企业经营状况、财税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基金、保险等信息和负债信息等;
(5)您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留存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户籍信息、工商信息、诉讼信息、执行信息和违法犯罪信息等;
(6)您在运营商及其代理商的相关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电话号码、通信通话记录、缴费记录等;
(7)与您申请或使用的中安信业服务相关的、您留存在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的其他相关信息。
用户同意并授权中安信业及其关联方、合作方使用前述该等信息用于评价本人的资信状况,以作此项贷款申请、贷后管理及其他商业上合理之用,并向该等机构上传本人的基本信息及反映本人信用状况的信用信息和其他相关信用信息。
7.2
用户同意中安信业及其合作方、关联方通过其所提供的或其他经合法方式获取的用户或第三方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与用户本人进行联系,联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推荐公司或合作方、关联方的商品、服务或推广活动、进行服务回访和贷后管理,并接受中安信业及其合作方、关联方以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向用户发送信息和提示等。
7.3
为方便用户向中安信业支付所办理业务的业务款项(含用户还款及相关费用等),用户通过本协议委托第三方支付公司或授权中安信业委托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从用户会员账户绑定的银行账户扣收用户办理中安信业业务所产生的应付款项至中安信业账户。用户及中安信业均确认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从用户银行账户中扣取前述款项的行为是基于用户与中安信业的有效授权。为此,用户知悉并遵循以下规则:
(1)用户自愿授权第三方支付公司或授权中安信业委托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从用户银行账户划扣用户办理中安信业业务所产生的业务款项。前述业务款项不仅包括本协议确认时用户已办理业务所产生的应还款项,也包括本协议确认后用户另行办理其它业务所产生的应还款项;
(2)在用户终止办理中安信业业务或解除授权扣费手续办理完毕前,用户不得将绑定的银行账户注销。
八、附则
8.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若因本协议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论,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深圳市中安信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3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8.4
本网站的某些部分或页面中可能存在除本协议以外的单独的服务条款,当这些条款与本协议存在冲突时,在该些部分和页面中的条款优先适用。